关于落实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
2025年04月09日
来源: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蚌埠市财政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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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吸纳就业
在蚌埠工作、居住、经商、购房等,只要愿意均可在蚌落户。大中专毕业院校毕业生,户口未从学生集体户迁出的,毕业后两年之内可按照“来去自愿”原则,在入学前户口迁出地、现工作地(城镇)、实际居住地(城镇)自由落户。
就业见习
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、就业困难人员、重点企业向市、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,经审核申报材料、查验用工备案和社保信息系统后,报同级人社、财政部门复核,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单位银行账户、就业困难人员金融社保卡或银行卡。
就业服务
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、就业困难人员、重点企业向市、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,经审核申报材料、查验用工备案和社保信息系统后,报同级人社、财政部门复核,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单位银行账户、就业困难人员金融社保卡或银行卡。
职业培训
重点企业职业培训补贴。支持重点企业开展转岗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,对安排在职职工到技工院校接受“企业新型学徒制”培养的,由就业补助资金按企业支付的培养费用的60%给予补贴,每人每年最高补贴6000元。对开展转岗培训的,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不低于800元/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费用补贴。